就医指南 |
|
|
临床科室 |
|
|
|
医院信息 |
泰安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
|
|
|
发布日期:[2017/12/26 9:27:21]
来源:泰安市口腔医院
|
|
|
因泰安市口腔医院南开发区门诊部业务发展需要,经医院研究决定,计划采购牙科用热凝仪,超声波牙科治疗仪一宗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。 一.采购项目内容: 1.牙科用热凝仪1台(进口) 2.超声波牙科治疗仪1台(进口) 二.供应商资格要求: 供应商除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规定条件外,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: 1.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;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。 2、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和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》。 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 三.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要求: 1、地点:泰安市口腔医院药械科。 2、时间: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,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2:00-4:30。 3、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、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、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》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。(注;已办理“三证合一”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,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) 四、投标截止日期:2017年12月28日16 时30分。 五、开标日期:2017年12月29日9时0分。 开标地点:泰安市口腔医院 六、采购项目联系人:颜丙峰
联系电话:0538-8251609
|
|
|
|
|
|
|
|